首期安全生产大讲堂暨《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圆满举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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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7日,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可再生能源发电分会首期安全生产大讲堂暨《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光大环保系统专场在北京主会场举行。本期培训邀请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业监管处程裕东处长授课。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环保能源管理中心吴凯总经理、电促会可再生能源发电分会刘映华秘书长等参加主会场培训,光大环保深圳总部、各垃圾发电项目现场及光大水务共计70个分会场、逾三千人通过远程培训系统同步学习。

    本期培训以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重点,讲解了新安全生产法的特点、修订思路、新要求及主要内容,并通过分享典型电力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培训还就垃圾发电行业适用的《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等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重要法规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重点介绍了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信息报送、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办法以及电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企业等各主体的责任义务;系统梳理了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培训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了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13项主要内容,强调安全培训工作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此外,本期培训还对近期颁布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安委〔2015〕5号)以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8号令)两项安全生产相关重要文件进行了宣贯。

    在提问与交流环节,程裕东处长积极解答了学员提出的企业安全生产相关问题。经过问答环节的交流,一些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得到了及时、准确的解答,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

    吴凯总经理总结本次培训学习成果时表示,本期培训可以协助光大环保系统全面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主旨思想、主要内容,总结出自身在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加强的重点工作:今后光大环保的安全生产工作将更加重视对派遣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事故隐患从源头、制度到技术的全方位排除;加快制定综合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配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生产费用的专款专用;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力度。

    安全生产大讲堂是电促会可再生能源发电分会面向分会会员单位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企业推出的系列化培训课程,包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理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理等专题培训,力争通过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培训促进行业自律,增强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