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文,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金融支持力度

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3-15
       3月12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对短期偿付压力较大但未来有发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企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风险可控原则,在银企双方自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和预期现金流,予以贷款展期、续贷或调整还款进度、期限等安排。优先发放补贴和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主动转为平价项目,对于自愿转为平价项目的,可优先拨付资金,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可自主协商确定。通过核发绿色电力证书方式适当弥补企业分担的利息成本。试点先行。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方,以及资金需求特别迫切的企业可先行开展试点,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并在国家确定的总体工作方案基础上探索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有效做法。(国家发改委)